第三十九章 叶幼安,你要后妈不要?_爹,天冷了加件皇袍暖暖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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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叶幼安,你要后妈不要?

  时值谷雨,

  秦淮河两岸,花船也多了起来。

  无数的文人墨客坐于船头,欣赏江南美景。

  叶修上了一艘大货船,静静地欣赏大好河山。

  今天是他和刘掌柜、肖掌柜约好地收茶叶的日子。

  酒坊已经开工,老甲长在照应。

  叶无忌的课业有叶希人辅导,难得清静清静。

  刘掌柜和肖掌柜,一直在船舱里,就好像躲避什么恐怖的东西。

  叶修好奇地问,“您二位这是……”

  刘掌柜下意识地用手指了指赵翼德的方向。

  叶修笑了,今天压船的都是乌龙巷的人。

  他们都是当兵出身,手上也全都沾染着数条人命。

  站在船舷两侧,凶神恶煞杀气肆意。

  “下去收茶叶,难免碰到一些不愉快的人和事。”

  叶修笑着解释道,“他们都是乌龙巷的壮丁,上过战场杀过倭寇的。”

  说着,叶修走近一个叫做吴老三的人,掀开他的衣襟。

  瞬间就露出无数条骇人的伤疤。

  “现在正值谷雨,收茶的虽然很多,但官营的就咱们一家。”刘掌柜苦笑道,“没人敢欺负咱们的。”

  “这样啊。”叶修若有所思,“咱们为何要沿江而下?南京城收不到茶叶吗?”

  “能收到,但价格要贵上三成左右。另外,咱们是秘密囤货,自然要去货源地。”

  刘掌柜说得眉飞色舞,“但咱们不能把时间浪费在去杭州的路上,我和老肖商量了一下,咱们就去镇江府。”

  说起生意经,肖掌柜也来了兴致,“咱们走水路也就八十多里,顺流而下一个时辰就到镇江渡口,装完货,明天就能赶回去。”

  “好。”叶修点点头,他还没去过乡下,正好见见乡下美景。

  货船顺流而下。

  赵翼德和船老大,在船尾下了网。

  网拉起来的时候,收获颇丰。

  不得不说,古代的鱼情是真的好。

  除了常见的鱼种之外,叶修居然见到了鲜活的长江四鲜。

  长江四鲜指的是长江生长的四种鱼,分别是银鱼、刀鱼、江团儿和鲥鱼。

  到了现代,鲥鱼几乎都绝迹了。

  “这一网捞到了实惠。”船老大暗道运气好,“主家,银鱼炒蛋、焖江团儿,江刀和鲥鱼清蒸如何?”

  “可以。”刘掌柜点点头,“在甲板上放一张桌,我们三人一边欣赏美景,一边畅饮。”

  叶修不由得紧张起来,这可是上辈子看都看不到的场面,更别说吃一口了。

  跟着船老大去了船尾,目不转睛地盯着船老大烧菜。

  “叶公子,你出身名门,应该每年都能吃到更新鲜的吧?”刘掌柜奇怪地问。

  “我……”叶修叹了一口气,“那都是以前了,现在我们家没落了。”

  就在这时,一艘四层的大船,逆流而上。

  两船交错之间,水花也溅在了货船上。

  “船大就了不起啊?”

  叶修满脸愤怒。

  可看到对方的船上挂着的是当朝国公的旌旗之后,又无奈地改口道,“船大,确实了不起。”

  四层的大船,在古代已经算是金字塔顶端了。

  里面的装修风格,也是富丽堂皇。

  船舱内各种楠木家具,还有各种名贵的花草。

  船板上,还十分奢侈地铺上了红毯。

  一个十来岁的小胖子,正坐在圆凳上。

  周围几个丫鬟,开始用银质的餐具,喂他吃鱼。

  盘子里,也是长江四鲜,但质量却比叶修船上的要好很多很多。

  江刀刺多,婢女正小心地挑出一根根鱼刺,把最美味的部位放进银碗里。

  “小公爷,请用。”

  小胖子抿抿嘴,把碗推开,“贡品这玩意儿,吃多了就腻了。”

  可就在这时,江面上传来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:船大就了不起啊?

  小胖子狠狠一拍桌子,走出船舱,正好看见站在船尾的叶修。

  下一秒,小胖子的眼睛一亮:“掉头,掉头!”

  “小公爷,不是去金陵吗?”一名禁军走了过来,面带疑惑。

  “掉头之后,让禁军全都站在船舷,对着那艘船给我喊一句话。”

  小胖子扯下腰间的钱袋子,都给禁军,“谁的嗓门大,赏银百两!”

  禁军不敢忤逆,急忙命令水手们在水流缓慢的地方调转航向。

  再看货船,饭菜已经上桌。

  还没来得及吃一口上辈子做梦都不敢梦到的鲥鱼,就发现那艘四层的大船竟然掉头追了上来,和他们的货船齐头并进。

  每一层的船舷上,都站着一排禁军。

  当令旗挥下的一刹那,近百名禁军开口。

  “姓叶的,你要后妈不要?”

  “姓叶的,你要后妈不要?”

  “姓叶的,你要后妈不要?”

  连续喊了三遍,声音响彻天际。

  叶修手中的筷子,啪嗒掉在地上,脸色铁青地看着对面。

  一个锦衣华服的小胖子,正站在最高一层,俯视着他。

  使出吃奶的力气,对着叶修吼了一嗓子,“大外甥,后妈给你准备好了,你自提还是我送货上门?”

  刘掌柜、肖掌柜对望,不明所以。

  但他们可以确定的是,对面的人他们惹不起。

  叶修看着小胖子,就感觉自己很头疼。

  他认出来了,这是卢国公程阿蛮的傻儿子——程鹏举。

  程阿蛮,三朝元老,大乾帝国卫国公。

  胯下大肚蝈蝈红,手中宣花斧,打遍天下无敌手。

  太宗皇帝刚登基的时候,铁勒进犯边境,程阿蛮领兵出征,三斧定天山。

  打退了铁勒之后,程阿蛮乘胜追击,北上两千多里,打通河西走廊。

  一路杀到了狼居胥山,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。

  自此,草原诸部再不敢南下入侵。

  班师回朝后,太宗皇帝为表彰程阿蛮的功劳,封其为冠军侯,食邑五千八百户。

  高宗皇帝赵宣和登基,感念程阿蛮的功绩,又加封其卫国公。

  可惜程家人丁不忘,三代单传。

  到了程鹏举这里,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

  原以为,能把这小子培养成一个大将军。

  谁承想,这小子对文韬武略全都没兴趣。

  整日里就干偷鸡摸狗的事情,一点小公爷的做派都没有,倒像是个市井泼皮。

  五年前,叶无忌父子进京。

  因为叶修的一句“贱名好养活”,六岁的程小公爷立刻去了官府,改名程狗蛋。

  为此,程阿蛮把他吊在歪脖树上三天三夜。

  在藤条棍棒的加持下,才勉强把名字改回来。

  可不知道为什么,这小子就相中了叶无忌。

  说什么要把自己的姐姐程简壁,嫁给叶无忌不可。

  五年后的又一次重逢,叶修就感觉自己的脑瓜子嗡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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